这是诸葛亮给法正的一封信。法正,字孝直,蜀郡太守。公元二一四年(建安十九年),刘备取得益州。为了巩固新建政权,诸葛亮厉行法治,打击益州的豪强势力。这不仅遭到了豪强地主的反对,而且连积极为刘备出力的法正也不理解,他用汉高祖刘邦初入关时为保护新兴地主阶级而实行“约法三章”的历史事实,劝诸葛亮对益州豪强地主缓和刑法,放松禁令。为了驳斥法正的错误观点,诸葛亮给他写了这封信,信中体现了诸葛亮坚持法治的政治态度。
译:你只知道(要宽法的)一面,而不知道(现在为什么要严法的)另一面。秦二世荒淫无道,政令苛刻,人民怨恨,一个普通老百姓一声号召发动起义,秦朝就土崩瓦解了。汉高祖刘邦根据这种情况,(在初入关时,)是可以采用某些宽大的措施取得成功的。刘璋昏庸无能,从他父亲刘焉统治益州以来已有两代了,只能靠文书法令的书面往来,维护上下关系,不能推行好的政令,不能执行严格的刑法。益州豪强专权,为所欲为,上下关系,日益松弛;用官位去笼络他,官位给高了,反而不觉得可贵;用恩惠去拉拢他,恩惠给多了,反而不知道好处。所以造成种种弊病,原因就在这里。我现在对他们实行严格的法治,法治推行了,他们就知道恩惠;对他们依据功劳来加升官位,官位加升了,他们就知道荣耀;有赏有罚,相辅相成,上下就有了秩序。法治的要领,就在这里显示出来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