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39年3月10日,林则徐抵广东,在广大人民的禁烟要求的支持下,立即布告限期戒烟,收缴烟土、烟枪,凡贩卖、吸食,均许人民告发。3月18日,林则徐召集行商,历数行商勾结外国烟贩走私鸦片的种种罪行,命令他们转高外国烟贩,报明存烟实数,限三日内呈缴,并出具保证书,写明以后永远不敢带来鸦片;如再夹带,一经查出,犯人处死,货物充公。又声明:如果鸦片一天不禁绝,我就一天不离广东,坚持到底,决不半途而废!清朝官吏表示如此坚决的禁烟态度,是过去所没有的。
十八世界末以来,外国烟贩对中国官府的“禁烟”早已司空见惯。凭他们的经验,开头几天似乎雷厉风行,要稍为收敛一点,只待贿赂送去,就可置之不理。在外商眼里,林则徐的命令,措辞虽然严厉,无非想多要一点面子,多敲诈一些而已。
3月21日,报明实存烟数限期已满,外国烟贩呈报一个零三十七箱,又送上一个所谓《外商公众决议》,虚伪地说:“几乎一致地感觉到有绝对必要使在广东的外国人和鸦片交易割断关系。”他们认为这样一来给足了这位钦差大臣的面子,以后就是贿赂多少的问题了。